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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療前須知
• 避免長時間太陽曝曬,若不得已應於日曬前與日曬中使用防曬隔離用品 (SPE30 以上 ) 。

• 治療前一週,應停止下列行為:

[1] 臉部美容或護膚 [2'] 使用磨砂膏

[3] 燙髮和染髮 [4] 使用口服或局部 A 酸產品

[5] 用刀片刮毛和脫毛 [6] 晒傷臉部

• 請告知醫師您是否有下列症狀之記錄 :

[1] 免疫性或過敏性皮膚疾病 [2] 臉部受傷

[3] 臉部皮膚病,如濕疹、異位性皮膚炎

[4] 病毒感染 [ 如皰疹等 ] [5] 對日光過度敏感

[6] 對酒精過敏

[7) 易致疤痕體質 [ 如蟹足腫、肥厚性疤痕等 ]

[8] 是否正在服用藥物 [ 如避孕藥、賀爾蒙製劑或囗服 A 酸藥物等 ]

[9] 是否曾作過雷射治療,放射線治療或拉皮手術

[10] 是否抽煙

[11] 是否懷孕或哺乳

4. 術前術後使用果酸保養品或 A 酸藥膏可加乘及維持換膚術的效果。不過為了避免太過刺激,術前術後一週內不宜使用 A 酸藥膏,術前術後 3 天內不宜使用高濃度果酸保養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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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療後須知

接受治療後,您的皮膚將需要約 5 至 7 天的時間才能恢復正常。在此復原期間,可能會發生下列症狀 : 包括輕微刺激感、癢、微熱、微紅、臉上緊繃、脫皮落屑及輕微的結痂,這些症狀會在一週內逐漸消失並恢復正常,若有腫脹應在 24 小時內冰敷,並請注意下列事項 :

1. 治療後每天使用醫師給予之藥膏 ( 早晚各一次 ) 約三至五天,直到皮膚恢復正常 ; 最好配合醫師指示的修復保濕用品,加速皮膚復原 ;

2. 輕輕的清洗臉部 ( 勿用海棉或毛巾 ) 用力擦拭,以免刺激治療部位,或配合醫師指示清潔用品使用 ; 切勿去角質 ;

3. 避免日曬,若須外出,請使用防曬用品 (SPF30 以上 ) ,防止紫外線傷害及產生色素沉澱 ;

4. 為避免產生疤痕,請勿用刀片刮毛、剝除痂皮或搔抓皮膚等,平常使用之保養品、化粧品,請盡量於皮膚恢復正常後 ( 約一星期 ) 再開始使用 ;

5. 術前術後使用果酸保養品或 A 酸藥膏可加乘及維持換膚術的效果。不過為了避免太過刺激,術前術後一週內不宜使用 A 酸藥膏,術前術後 3 天內不宜使用高濃度果酸保養品。

6 若有其他不正常狀況,或其他問題,請與本院醫師或護理人員聯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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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盧靜怡皮膚專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